返回主頁 06年9月19日更新

 

1. 每人憑証可借圖書及過期雜誌共5本,每本圖書的借用期為十四天,雜誌的借用期為七天, 逾期歸還者每天每本罰款一元正

2.每次預約圖書不得多於 2 本,續借不得多於 2 本。

3.不得使用他人的學生証借書。

4.即日借出之圖書或雜誌,不可即日歸還。

 

借書及還書服務時間為:

小息 : 還 書

午膳及放學 : 借 書 及 還 書

 

圖書館開放時間: 上午8:00分至 下午5:00正